为保护国家主权、安全和展开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》等有关法令,不可靠实体清单作业机制根据《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则》第二条、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则,
问:此次,中方再次启用“不可靠实体清单”对11家涉售企业施行制裁,请问有何考虑?
答:近年来,斯凯迪奥公司、BRINC无人机公司等11家公司不管中方激烈对立,与台展开所谓军事技术合作,严峻损害我国国家主权、安全和展开利益。中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》等法令,根据《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则》第二条等规则,按照法令来追究其不法职责。
中方一向审慎处理不可靠实体清单问题,仅依法针对极少数损害我国家安全的外国实体,诚信遵法的外国实体彻底无需忧虑。我国政府自始自终地欢迎世界各国企业来华出资兴业,并致力于为遵法合规的外资企业在华运营供给安稳、公平缓可预期的营商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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